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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意向书是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向用人单位提交的书面文件,主要用于表达求职意愿和岗位匹配度,并为后续的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奠定基础。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一、定义与作用
表达求职意向,确认岗位匹配度,并作为正式劳动合同的预约协议。
法律性质
属于预约合同,约定未来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和主要条款。
二、主要内容
基础信息
包含求职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用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核心条款
- 就业意向:
明确岗位名称、工作地点、工作性质及工作时间。
- 工作条件: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及福利。
- 报到要求: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
其他内容
可包含薪资范围、试用期约定、协议终止条件等。
三、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主体差异
就业意向书适用于毕业生、用人单位及学校三方(三方协议),劳动合同仅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法律效力
意向书不直接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仅作为未来合同的预约。
内容差异
意向书内容较为灵活,主要约定意向性条款;劳动合同则详细规定权利义务,受劳动法保护。
四、注意事项
非法律约束性
意向书本身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可随时变更。
学校协议的特殊性
若涉及学校,协议可能包含三方权利义务条款。
后续步骤
需通过面试等流程后,意向书可作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依据。
建议求职者根据自身情况谨慎使用就业意向书,避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若需明确法律保障,建议直接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