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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就业所得中, 实物类报酬暂不计入收入。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不计入收入的项目
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规定,务工就业所得中的 实物类报酬(如单位提供的实物产品、服务) 暂不计入收入统计。例如:
单位提供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
工作服、工具等实物福利
餐饮补助等非货币性补偿
二、计入收入的项目
现金报酬
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以货币形式发放的报酬。
劳务合同报酬
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咨询等劳务活动取得的报酬。
三、政策依据与补充说明
工资与劳务报酬的界定
工资薪金所得指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报酬,而劳务报酬指独立提供劳务取得的非雇佣性收入。
实物报酬的特殊性
实物报酬未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不属于劳动收入范畴,因此不计入个人收入统计。
脱贫户收入统计的注意事项
脱贫户通过零散劳动获得的现金报酬可计入工资性收入,但实物类报酬仍不计入。
四、相关争议处理
若对收入统计有疑问,建议结合具体政策文件(如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脱贫户收入指标)或税务部门解释为准。政策可能存在地区性调整,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