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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创业政策,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社保补贴政策
- 对象: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 内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申请补贴,补贴金额按实际缴费额的50%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 - 特殊说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 对象:
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等(含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农民工)。 - 内容: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可申请3000元补贴。
- 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等10类人员。 - 内容:最高可申请30万元贷款,期限3年,财政给予贴息。
二、创业支持政策
- 对象:
与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相同。 - 内容: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补贴3000元。
- 对象:
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等。 - 内容:按年扣减增值税、附加税费及个税,限额2万元/年,最高上浮20%。
- 对象: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 - 内容:减免创业相关的行政收费。
三、岗位安置政策
- 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不足5年可延长至退休)。 - 内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 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保的单位。 - 内容:按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给予补贴,期限长期执行。
四、其他支持政策
求职补贴:针对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等,发放一次性补贴(金额由地方确定)。- 培训补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申请补贴。
注意事项
具体申请条件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部分补贴需满足“首次创业”“正常经营时长”等条件,不可重复享受。以上政策综合了社保补贴、创业资金支持及岗位安置,覆盖就业困难群体创业的多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