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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灵活就业如何转职工社保

2025-05-08 12:08:08
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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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最新政策,鹿邑县灵活就业人员转为职工社保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基本条件

劳动关系确立

需与鹿邑县内企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依法承诺缴纳三险(养老、医疗、工伤)。

年龄限制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女干部可延至55周岁)。

户籍或居住证明

需持有鹿邑县户籍,或办理居住证满6个月。

社保状态正常

原灵活就业社保账户需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无欠费记录。

二、办理流程

停缴灵活就业社保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参保证明,到原参保地(鹿邑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获取停保证明回执。

单位申报参保

新单位需在签订劳动合同后30日内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社保增员申报表》,核定缴费基数(不低于社平工资60%,2023年为3681元/月)。

费用分摊与缴费

-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风险等级缴纳0.2%-1.9%。

账户衔接与年限累计

原灵活就业缴费年限自动累计至职工社保账户,跨地区参保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断缴部分需在3个月内补缴。

三、注意事项

跨县转移:

若在鹿邑县外就业,需提前向转入地提出申请,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

材料准备: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银行代扣协议(如有)等。

建议办理前通过“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或鹿邑县社保局官网查询最新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