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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般规定主要指《税法(一)》科目中的基础性内容,涵盖税收基本原理、流转税等核心领域。以下是主要框架和要点:
一、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
纳税人义务与权利
明确纳税人的权利(如税务咨询、争议处理)与义务(如依法纳税、提供涉税资料)。
二、流转税体系
增值税
- 基本税率:
13%、9%、6%、0%(如农产品、出口货物等)。
- 计税依据:销售额(不含税)或增值额。
- 特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2025年可能调整)。
- 征税范围:
烟叶税、成品油、贵重首饰等特定消费品。
- 计征方式:从价计征或从量计征。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烟叶税,计征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三、其他重要税种
土地增值税
仅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增值部分征税。
关税
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征收,税率分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环境保护税
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课征,按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计征。
四、税收征管
纳税申报与纳税期限:
按税种确定申报方式和期限。
税务检查与争议处理:税务机关可依法检查,纳税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五、法律后果
偷税、逃税:需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可能面临罚款或刑事处罚。
税务筹划:在合法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可降低税负。
以上内容为《税法(一)》的核心框架,考生需结合具体案例和实务操作进行深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