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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辽宁省高考政策,高考总分并非100分制,而是750分制,采用“3+1+2”模式。以下是总分构成及再选科目等级赋分规则的详细说明,并附等级赋分对照表:
科目类别 | 科目 | 满分 | 计分方式 |
---|---|---|---|
统考科目(3) | 语文、数学、外语 | 150 | 原始分计入 |
首选科目(1) | 物理或历史 | 100 | 原始分计入 |
再选科目(2) | 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任选2门) | 100(每科) | 等级赋分后计入 |
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地理、政治)的原始卷面分(满分100分)需通过等级赋分转换为最终成绩,具体规则如下:
1. 等级划分及比例
等级 | 比例 | 赋分区间 |
---|---|---|
A | 15% | 100-86 |
B | 35% | 85-71 |
C | 35% | 70-56 |
D | 13% | 55-41 |
E | 2% | 40-30 |
2. 转换示例
若某考生化学原始分为75分,排名全省前20%(B等级),按区间85-71分赋分,最终得分可能为80分(具体根据公式计算)。
外语听力:外语科目含听力30分,取两次考试最高成绩计入总分。
少数民族考生:使用民族语言(如蒙古语文)的考生,汉语和民族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需合格。
单科限制:再选科目最低赋分30分,避免极端低分影响总分。
如需更详细的计算公式或政策解读,可参考辽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