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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总分676分的构成是基于“3+1+2”模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3门):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总分,合计450分。
首选科目(1门):物理或历史,满分10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总分。
再选科目(2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任选2门,每科满分100分,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总分(不公布卷面分),合计200分。
总分计算公式:
[ text{总分} = text{语文} + text{数学} + text{外语} + text{物理/历史} + text{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2科等级分)} ]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科目分拆示例(实际卷面分与等级分需根据考试结果转换):
科目 | 分值类型 | 满分 | 得分示例 |
---|---|---|---|
语文 | 卷面原始分 | 150 | 138 |
数学 | 卷面原始分 | 150 | 142 |
外语 | 卷面原始分 | 150 | 140 |
物理(首选) | 卷面原始分 | 100 | 92 |
化学(再选) | 等级转换分 | 100 | 88 |
生物(再选) | 等级转换分 | 100 | 76 |
总分 | — | 750 | 676 |
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卷面分不直接公布,而是按全区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再根据等级对应分数区间转换(如A等级为86-100分)。
转换后分数:可能高于或低于卷面原始分,具体由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转换规则决定。
政策性加分:若考生符合加分条件(如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加分将在投档时与总分合并计算。
同分排序规则:若总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分、首选科目分、再选科目分排序。
分数段 | 同分人数 | 累计排名 |
---|---|---|
676-750 | 12 | 12 |
675 | 2 | 14 |
674 | 1 | 15 |
注:2025年数据暂未公布,以上为2024年参考。
如需更详细的等级转换规则或具体科目得分分析,可查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