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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改革方案,呼和浩特市高考总分683分的计算方式遵循“3+1+2”模式,具体构成如下:
“3”门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其他可选语种),每科满分150分,按卷面原始分计入总分,合计450分。
“1”门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满分100分,按卷面原始分计入总分。
“2”门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任选2门,每科满分100分,按等级转换分数(非卷面分)计入总分。
科目类别 | 科目 | 卷面原始分 | 计入总分方式 | 计入总分值 |
---|---|---|---|---|
统考科目 | 语文 | 138分 | 原始分 | 138分 |
数学 | 145分 | 原始分 | 145分 | |
外语(英语) | 142分 | 原始分 | 142分 | |
首选科目 | 物理 | 92分 | 原始分 | 92分 |
再选科目 | 化学 | 88分 | 等级转换后 | 85分 |
生物学 | 90分 | 等级转换后 | 81分 | |
总分 | 683分 |
等级转换规则:再选科目(如化学、生物学)的卷面分需通过自治区统一的等级转换规则转换为最终分数,转换后分数可能低于或等于卷面分。
政策性加分:若考生符合加分条件(如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加分将在总分基础上额外计算。
同分处理:若总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分数、首选科目分数排序。
以上信息综合自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发布的2025年高考改革方案。如需具体等级转换公式或加分政策细节,可参考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