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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高考政策,乌兰察布市高考总分676分的构成是基于“3+1+2”模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3门,每门满分150分):
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1种),合计450分。
选择考科目(3门,每门满分100分):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按卷面原始分计入,满分100分)。
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任选2门(按等级转换分计入,满分各100分),合计200分。
政策性加分:符合条件者可额外加分,直接计入总分。
科目类别 | 科目 | 分值(满分) | 实际得分示例 |
---|---|---|---|
全国统考 | 语文 | 150 | 135 |
数学 | 150 | 140 | |
外语(英语) | 150 | 138 | |
选择考 | 物理(首选科目) | 100 | 92 |
化学(再选科目) | 100 | 85 | |
生物学(再选科目) | 100 | 86 | |
总分 | 750 | 676 |
等级转换规则: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的卷面分通过等比例转换公式转换为等级分,确保不同科目成绩可比。例如:某考生化学卷面分75分,若处于B等级(区间82~61),转换后可能为80分。
同分排序规则:
若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分、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分。
蒙古语文考试:民族语言授课考生可加考蒙古语文(满分100分),成绩达标可填报相关专业,但不计入总分。
艺术/体育类考生: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课总分仍按上述规则计算。
如需具体科目的等级转换分计算或加分政策细节,可参考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