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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位次的排序规则,综合多个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基本排序原则
首先根据考生的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越高,排名越靠前。
单科成绩排序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比较:
文科类: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
理科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补充测试成绩排序
若考生总分、单科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补充测试(如体育、艺术、普通话等)的成绩进行排序。
生源所在地排序
若上述条件均相同,则按照考生生源所在地高中的平均分进行排序。
二、特殊说明
科类差异:
理工类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比较数学和理科综合成绩;文史类考生则优先比较语文和数学成绩。
志愿顺序:部分省份在投档时,若分数相同,会进一步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再比较外语单科成绩,最后按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排序。
位次类型:主要分为省市位次、区县位次和学校位次,考生通常以省市位次和区县位次为主。
三、查询方式
考生可通过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院官网或官方发布的 一分一段表查询位次。该表列出了各分数段的考生人数及累计人数,通过查找所在分数段的累计人数即可确定位次。
四、注意事项
不同省份的排序规则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考生以本省《招生计划手册》或官方发布的位次表为准。
部分省份可能将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结合排序(如达到省控线考生按专业总分排序)。
以上规则综合了多个信息源,实际排序以考生所在省份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