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高考总分由统一考试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构成,具体如下:
一、统一考试科目(3科)
每科满分150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二、选择性考试科目(3科)
首选科目
从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科,满分100分,按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
再选科目
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2科,采用等级赋分制计入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
三、总分计算方式
总分=统一考试科目成绩(4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300分)
例如:语文150+数学150+外语150+首选科目100+再选科目2×100=750分。
四、特殊说明
加分政策:
省级优秀干部、二级运动员等可享加分(如各加5分)。
计分差异:不同省份卷面分值和选科要求可能略有不同,需以当年考试大纲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