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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吏对应的职位体系复杂,主要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中央官职
- 宰相:
总揽全国政事,正一品(如太师、太傅、太保或左/右丞相),副职为参知政事(正二品)。
- 枢密院:掌军事机务,正一品(枢密使),副职为同知枢密院事(正二品)。
- 三省六部:
中书省(总理政务)、门下省(审核政令)、尚书省(执行政令),尚书省下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 翰林院:
掌起草诏书,正三品(翰林学士),副职为翰林侍读学士(正七品)。
- 太学:最高学府,由礼部尚书管理。
二、地方官职
- 知州/知府:
知州相当于省长,负责全省政务;知府为副职,管理府内事务。
- 县/州县官:
知县为县长,管理县域行政;通判为副职,协助处理政务。
三、军事与监察
节度使:边疆最高军事长官,掌兵权与防务。
御史台:监察机构,御史中丞为台长,负责监督官员廉洁。
四、特殊机构
翰林学士承旨:皇帝亲信,参与机密事务。
枢密直学士:枢密院下属官员,协助处理军务。
总结:宋代官职体系以中央集权为核心,通过多级机构分工明确,涵盖行政、军事、文化等职能,体现官僚政治的成熟与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