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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监作为中国古代中央官学,其职位设置兼具教育管理职能与学术指导职责,主要分为行政管理和教学两大类:
一、行政管理人员
国子监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代大学校长,负责全面管理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事务。
司业
副长官,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工作,相当于副校长。
学政
全国教育监察官,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官员担任,负责主持各省院试并督察地方学官。
丞与簿
- 丞:
从六品下,掌判监事。
- 簿:从七品下,负责印信和文书管理。
二、教学与学术人员
- 教授:
主管课程教学,汉唐后成为学官名。
- 助教:协助教授授课,管理学生日常。
- 博士:
原为官名,后发展为学术职称,掌管典籍与学术事务。
- 监生:在国子监学习的学生,包括举人、贡生等,接受系统教育。
三、其他职能
课程设置与考核:制定教学大纲,主持科举考试(如殿试),评定学业成绩。
文化交流:接待外国留学生,推动中外学术交流。
品德管理:通过体罚、积分奖励等方式规范学生行为。
四、历史演变
国子监职能随时代发展演变,早期以教育管理为主,后期逐渐增强学术权威性。例如,唐宋时期统辖“六学二馆”,明清时期达到教育巅峰,与太学并称“两京学府”,直至清末废除。
以上信息综合自多份低权威性资料,实际职务设置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