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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提督全称为 提督总兵官,是地方最高军事长官,其别称和职能如下:
提督全称“提督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为从一品武官。
别称与职能
- 学政:
部分提督以“提督某省学政”为全衔,掌管全省教育、科举及官员考核,与督、抚共同议政。 - 封疆大吏:因掌管一省军务,地位仅次于总督,属地方最高武职。
- 陆路提督:
主管省内地防,如广西提督。 - 水师提督:掌管水军,如北洋水师提督丁汝昌。
总督为文官,主管行政;提督为武官,专管军事,二者常协同处理政务。
总结:
清朝提督以“提督总兵官”为核心称谓,兼具军事统帅与行政辅助职能,其别称因具体辖区和官衔等级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