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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专业课(含必修/选修)、基础课和选考课四类,具体如下:
一、公共课(必考)
所有专业均需参加,共3-5门:
《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 部分语言类专业可能不考英语二。
二、专业课(必修+选修)
必修课程
- 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汉语言文学需《现代文学史》《古代文学史(一)(二)》等,法律专业需《民法》《刑法》等。
选修课程
- 考生可根据兴趣或学分要求选择,如英语自学困难者可多选其他课程替代英语二。
三、基础课与选考课
基础课:
部分专业需额外学习,如理工类可能涉及《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
选考课:非必须,但可提升专业竞争力,需满足学分要求。
四、其他说明
考试形式:无入学考试,通过所有科目即可申请毕业。
缴费要求:报名费需在报考当日21:00前完成,逾期作废。
建议考生优先完成公共课,合理搭配专业课与选修课,以降低学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