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考小黄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根据广东省专升本录取规则,同分考生的录取顺序和规则如下:
一、基本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考生按四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被投档;若分数相同,则按志愿顺序投档,志愿优先级从高到低。
专业组内1:1投档
投档时以院校专业组计划为依据,实行1:1比例投档,即每个专业组最多录取1名考生。
二、具体排序规则
公共课成绩
总分相同的考生,优先比较英语或大学语文成绩,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单科成绩
若公共课成绩相同,则比较高等数学成绩,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专业课成绩
若公共课和单科成绩均相同,则比较专业综合课或专业课成绩,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其他因素
- 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士兵考生等特定群体可能享受额外加分或优先录取;
- 部分院校可能根据招生计划调整录取规则,例如广东华图办院校允许总分降10分、民办高校降20分。
三、特殊情形处理
追加计划
若第一轮录取后招生计划未完成,院校可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追加计划,最终由院校自主决定录取名单。
随机码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极少数情况下,若所有排序方法均无法区分,可能通过随机码或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确定位次。
四、注意事项
具体录取规则以当年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和通知为准,考生需关注官方文件;
不同院校的专业组设置可能影响录取结果,建议考生结合自身分数与专业需求填报志愿。
以上规则综合了平行志愿投档机制与特殊群体政策,考生需全面了解本省及目标院校的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