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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调档函的开具和调转流程如下:
一、调档函开具地点
若录取单位为有独立人事权的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或机关单位,调档函由该校招生办或人事处开具。
原档案存放单位
- 原就读学校:
学生可联系原专科院校的学生处或档案室,提供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申请调档。
- 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若档案未迁出,可联系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若在现工作单位且单位同意接收档案,可先由单位开具调档证明,再到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录取通知书。
补充材料:原单位证明(仅限非在岗职工)、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根据档案接收方要求,联系录取学校、原档案单位或现工作单位,咨询调档函开具流程。
提交申请
填写《调档申请书》,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完成审核。
档案转出
- 原档案单位:
持调档函到原档案存放地办理转出手续。
- 现工作单位:先由单位开具调档证明,再通过人才市场转递。
档案到达新学校后,需携带相关证明办理接收手续,完成存档。
四、注意事项
档案状态:
确保档案未损坏且材料齐全,建议提前与原单位确认。
邮寄方式:部分院校支持档案统一邮寄,具体以录取通知书说明为准。
时间节点:调档通常在录取后1-2个月开始办理,具体时间因院校而异。
若材料不齐全或流程有误,建议及时联系录取学校或档案单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