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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毕业后档案转递需根据就业方向和地区政策进行规范操作,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档案转递的基本规则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定向招生单位直接接收档案。
- 非公单位需明确标注接收档案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处理
- 可选择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 部分地区允许在原高校保留2年。
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
- 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二、档案转递的办理流程
高校整理档案
- 毕业前高校需将档案材料(如登记表、成绩单、奖惩记录等)整理成完整档案。
填写转递材料
- 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并确定接收单位信息。
选择转递方式
- 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需专用封装和信封)或机要通信转递。
- 超大城市需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签收确认
- 接收单位需在收到档案后盖章确认。
三、注意事项
禁止个人携带
- 档案需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严禁个人自带。
特殊情况处理
- 升学:
硕士研究生凭录取学校调档函办理。
- 出国留学:需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
- 档案丢失或损坏:需联系原高校补发。
信息核对
- 填写转递信息时需与《高校学生档案转递单》一致,且单位需盖章确认。
四、政策咨询建议
超大城市(如北京、上海)需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专项政策。
非公单位应提前与接收机构确认档案接收流程。
通过以上规范操作,可确保档案安全、及时转递,为后续就业、职称评审等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