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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果的填写,需根据实际审查情况选择并说明结果,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一、填写内容结构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现场资格审查表》的规范,需在指定位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 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直接填写“合格”;
- 若不符合,需在下方说明具体不符合的原因。
备注栏(可选)
若存在特殊审查情况(如符合例外规定),需在此栏说明例外情况、必要性和理由,并明确施行时间或终止条件。
二、填写注意事项
信息一致性
- 填写内容需与网上报名信息、档案材料保持一致,若发现差异需当场说明;
- 若发现材料不符,需承担相应责任。
签字要求
- 填表人需手写签名并注明日期;
- 部分表格需提供审核人签字(如单位负责人)。
表格规范
- 表格需单面或正反面打印,确保信息清晰可辨;
-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需仔细核对。
三、特殊情况处理
合格情况:
直接在“审查结果”栏填写“合格”,无需额外说明;
不合格情况:需在“审查结果”栏填写“不合格”,并在备注栏详细说明不符合的原因(如学历不达标、资格证缺失等);
符合例外规定:需在备注栏说明例外情况(如学历补录、专项人才引进等),并明确适用条件。
四、补充说明
审查标准需严格参照招聘公告或岗位说明书执行,避免主观随意性;
若对审查结果有疑问,建议当场咨询组织部门,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后续流程。
以上内容综合了不同地区招聘公告的通用要求,具体填写规范请以实际招聘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