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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格审查条件主要包括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四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条件
需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二类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独立法人资格
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
二、财务条件
流动资金要求
近3年(如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500万元。
银行信贷证明
需提供为本合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
三、业绩条件
工程经验要求
近5年(2016年4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修或中修工程。
业绩有效期
业绩需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且与投标人无关联企业业绩可排除。
四、信誉条件
合同履约记录
近1年(2020年4月1日至今)无公路工程合同违约、被逐或工程解除记录。
信用记录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补充说明
地区差异:
如北京市要求总包资质注册资本≥1000万元,上海市≥5000万元,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不相关内容:如注册资本要求属于资质办理条件,不属于资格审查条件。
以上条件需综合评估,缺一不可。建议申请企业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确认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