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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申请校外住宿需根据学校具体规定办理,一般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特殊原因需求
因身体疾病(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精神类疾病、心理问题等特殊健康状况,需家长陪读或配偶在本校就读。
家庭住址要求
家庭住址需位于学校周边5公里以内,且能保证正常参加教学活动。
其他情形
- 已婚且配偶在本校学习或生活;
- 父母在市区投资经商并拥有固定住房。
二、申请材料
必备文件
- 《走读申请登记表》或《校外住宿申请书》;
- 家长意见及责任承诺书。
补充材料
- 医疗诊断证明(针对特殊健康状况);
- 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三、审批流程
提交申请
学生需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多级审批
- 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分院(部)领导审批;
- 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最终审批通过。
签订协议
家长需与学生签订《校外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明确监管责任。
四、注意事项
遵守规定
即使获得批准,仍需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安全规定等。
租房要求
若选择租房,需提供房屋出租人治安责任保证书,确保租赁房屋符合安全、环保标准。
特殊情况说明
大三实习期间学生通常不纳入校外住宿申请范围。
五、其他说明
不同学校具体流程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学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或教务处,获取最新政策。部分学校(如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要求每年6月集中办理外宿证,而其他学校可能采用动态审批机制。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所高校的通用流程,具体以实际学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