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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历上资格审查意见的填写,需根据实际审查结果选择对应的表述方式,并注意格式规范。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填写内容要求
若简历材料齐全、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应填写“审查合格”。可补充说明:“经审查,该申请人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同意其进入下一环节。”
审查不合格
若存在材料缺失、不符合条件等问题,需明确指出原因。例如:“经审查,该申请人学历不符/材料不齐全,请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后重新申请。”
需要进一步审查
当材料存在疑问或不足时,应填写“需要进一步审查”并说明具体事项,如:“部分资质文件需核实有效期,建议补充近3年业绩证明。”
二、格式规范
标题:
使用“关于XX岗位资格审查的意见”等规范表述
正文:
客观描述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如学历、经验等)
如需补充说明,可列举具体问题(如材料不完整项)
结尾:
直接表明审核结论(合格/不合格/需进一步审查)
需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章以确认
三、注意事项
责任划分
简历审查通常由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负责,个人仅需确保材料真实性
时间节点
若为招聘流程中的初步筛选,建议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完整材料
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材料问题导致审查不通过,可申请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
建议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调整填写内容,确保与招聘简章中的条件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