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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初中招生考试主要遵循以下政策与流程,具体如下:
一、考试性质与政策依据
所有初中毕业生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中考。
- 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占70%,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文科)或物理、化学、生物(理科)占30%。
公办、民办学校均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禁止以考试、面试等选拔学生,不得使用竞赛成绩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
- 在校生:
由学校统一安排,按县区要求错峰报名。 - 社会考生(往届生、在外地就读回本地考生):4月8日至18日报名。
- 在校生:通过《衡水市中考招生服务电子平台》由学校组织报名。 - 社会考生: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条件
基本要求
- 需具备报考地户籍或初中学籍,高中阶段在校生不得报考。 - 往届生及未参加2024年八年级考试的学生需同时参加2025年考试。
特殊群体政策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听力障碍学生持证可免外语听力测试。
四、考试内容与录取标准
考试内容
- 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文科含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理科含物理、化学、生物。 - 分科要求:文科总分≥360分(语文≥10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理科总分≥365分(数学≥130分,物理≥105分,化学≥70分)。
- 一本招生:
综合排名前100名直接录取,分数线根据文理科分别设定(如文科≥410分,理科≥405分)。 - 随机派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计划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五、注意事项
学籍管理:需在河北省教育平台注册学籍,严禁接收无学籍学生。- 违规处理:提前招生、使用非正规材料等行为将受到严肃查处。
以上信息综合自衡水市教育局及教育考试院官方通知,具体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