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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职位表排序规则主要依据以下原则,具体如下:
一、核心排序原则
- 单位正职:以党内职务排先,行政职务次后(如常务副书记>
副书记>
副局长)
- 单位副职:以常务副职排先,无常务副职则按党内副职或兼任党内副职的排先
实职高于虚职
- 同一职务中,实职岗位优先于虚职岗位
任职时间与到岗顺序
- 同级别、同职务者,以任同一级别时间先后为序;若时间相同,则以到岗时间先后为序
年龄与姓氏笔画
- 年龄较大者优先;若年龄相同,则按姓氏笔划排序
二、其他补充规则
岗位重要性:
部分情况下会考虑岗位的核心职能或社会影响
组织指定顺序:若存在工作需要明确排序的情况,以组织发文为准
三、注意事项
排序规则可能因招录单位或具体岗位类型存在差异,需以招录公告或职位表说明为准
考试排名(笔试/面试)与职位表排序(录用顺序)是两个独立过程,前者按成绩排名,后者按上述规则确定最终录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