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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辞退后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学生工辞职(校园内勤工)
需提前三天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办理手续
- 填写学校提供的辞职审批表,提交至相关部门;
- 完成工作交接,归还所有工作物品;
- 人事处办理工资、社保关系转出及档案移交。
二、毕业生签合同后辞职
合同解除
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签订书面协议。
档案与证件
- 办理《劳动合同》三方协议(需签署后方可领取派遣证);
- 办理离职手续,确保档案、社保关系转移。
三、被学校辞退(如违纪或违约)
申诉流程
- 在接到处理或处分决定书后10日内,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书面申诉;
- 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法律维权
- 若学校处理不当,可收集证据(如通知书、通信记录)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四、注意事项
证据保留:
辞职或被辞退时,务必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等关键证据;
权益维护:了解《劳动法》《劳动仲裁法》等法律规定,明确自身权益;
后续规划:及时办理档案转移、社保断缴等手续,避免影响就业。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处理方式,必要时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