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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审判岗位主要包括以下职位,这些职位在案件审理中各司其职:
一、核心审判岗位
主持庭审活动,组织合议庭评议案件,对重大疑难案件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审判员
参与案件审理和裁判,可独任审判或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人民陪审员
参与案件审理,与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辅助作出裁判。
书记员
负责庭审记录、文书整理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法警
警卫法庭秩序,传带证人、鉴定人,保障庭审安全。
二、辅助与支持岗位
助理审判员
协助审判员工作,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
审判监督庭
负责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执行庭
负责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工作。
三、其他相关岗位
立案庭:
管理案件立案和审判流程。
研究室:开展法律研究、司法解释等工作。
财务人员:负责法院财务管理。
政治部主任:主管法院政治教育工作。
四、职务层级体系
法院职务从高到低分为:
首席大法官
大法官(一级至四级)
高级法官(一级至四级)
法官(一级至五级)
副院长、庭长
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书记员、法警等。
总结
人民法院的审判岗位构成复杂,既有直接参与案件审理的核心人员,也有提供技术支持、监督管理等保障性岗位。不同岗位通过协作确保司法活动的合法性与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