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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奉是古代中国宫廷中的一种官职,主要分为外朝官职和内供奉两类,其职责和地位因朝代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外朝供奉官(中书、门下省官员)
外朝供奉官指中书省、门下省的高级官员,如侍中、中书令、谏议大夫等,朝见时另列一班,地位仅次于皇帝。
职能特点
以政治事务为核心,参与决策和朝政,是中央官僚体系的核心成员。
二、内供奉官(皇帝亲信)
定义与地位
内供奉官为皇帝亲信,包括侍御史内供奉、翰林供奉等,武则天时期增设御史、拾遗等内供奉员,玄宗时形成翰林供奉前身。
职能特点
主要负责顾问、起草诏书或侍奉皇帝,部分官员(如翰林供奉)兼具文学才能,为皇帝提供文化支持。
三、特殊时期与机构
宋代:
设东、西头供奉官(武职)和内东、西头供奉官(宦官),仅作品级标识,无实际职掌。
清代:称南书房行走官员为内廷供奉,也指宫廷艺人(如乐工)。
四、与“供奉”的其他含义区分
作为动词时,指祭祀、奉养(如供奉祖先、神佛);
作为名词时,特指官员薪资(如供俸)。
综上,供奉官的核心特征是“侍奉皇帝”,其具体名称和职能因朝代政治制度演变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