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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旷课假条的批准流程根据请假时长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短期请假(1-3天)
班主任审批
请假1天由班主任直接批准;
1-3天需在班主任同意后报辅导员审批。
二、中期请假(4-7天)
辅导员审批
3天以上需经辅导员签字批准;
4-7天需在辅导员签字后报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
三、长期请假(超过7天)
学院领导审批
7天以上需经辅导员、党委副书记签字后报学院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特殊情况说明
校外教学活动期间
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原因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指导教师申请,超过3个工作日报学院院长批准;
实践教学环节按每天4学时计算旷课时间。
病假处理
需提供校医院诊断证明,1周内由班主任批准,超过1周报学院领导审批。
销假手续
请假期满需到学院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者按旷课处理。
四、注意事项
请假条需包含:学生姓名、学号、请假时间、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院领导签字及日期;
病假、事假等特殊类型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将按旷课处理,影响学业成绩。
以上流程可能因学校具体规定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学校的学生工作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