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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检察院的职位设置主要围绕检察业务和行政职能展开,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一、领导职务
负责检察院的全面工作,是最高领导。
副检察长
协助检察长工作,主管日常工作。
党组相关职务
- 党组书记:
负责党务工作。
- 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进行党务工作。
- 纪检组长:负责纪律检查工作。
二、专业技术职务
负责案件调查、起诉等核心业务,是业务骨干。
助理检察官
协助检察官工作,处理辅助性任务。
书记员
负责文书记录、案件管理等工作,不属于检察官序列。
三、行政与支持岗位
行政人员
从事人事、财务、办公室管理等日常运营工作。
业务部门负责人
- 处长/科长:
管理科室业务,处理案件。
- 反贪/渎职侵权局长:分别负责反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
- 研究员:
法律问题研究与分析。
- 培训师:负责检察官及工作人员培训。
四、其他特殊岗位
司法警察:负责安全保卫、押解等工作。
政治部主任:主管政治思想与人事管理。
职级体系补充
检察院职级分为领导职务(如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和专业技术职务(如检察官、助理检察官等),两者结合形成完整职业发展路径。
以上信息综合了检察院内部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能,具体设置可能因地区或院系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