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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时期掌管刑部的职位是 都官尚书。具体信息如下:
职位沿革
- 汉代:设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主断案。
- 魏晋时期:尚书机构发展,三公、比部、都官等曹均关刑狱事务,其中 都官尚书成为刑部核心长官。
-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正式设立刑部尚书,取代都官尚书,刑部成为六部之一。
职能与地位
- 都官尚书(魏晋时期):统辖刑部、比部、司门等曹,掌管法律、刑狱等事务,是中央行政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 隋唐时期:刑部尚书地位提升,与吏、户、礼、兵、工并称六部,相当于副宰相,直接处理全国司法案件。
后续变化
- 唐中宝年间曾短暂改称“宪部”,但最终恢复“刑部”名称,沿用至清代。
综上,魏晋时期掌管刑部的核心职位为 都官尚书,其职能与地位在隋唐时期进一步巩固为六部之一的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