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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CSC)的改派流程需严格遵循规定,主要分为申请、材料提交、审核等核心环节,具体如下:
一、改派申请条件
需经所在单位向CSC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包括导师离职、原接收院校拒绝、签证问题等。
因不可抗力需改派时,需导师提供官方证明并提交申请。
二、申请流程
- 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yjsgp@cqu.edu.cn),以“姓名+项目名称+申请事项”为邮件主题提交材料,包括《派出前管理申请表》(已获录取但未出国者)。
- 材料需包含:新导师邀请函、学校同意改派公函、原导师拒信(如有)、解约证明(如需)等。
导师与学校审批
- 原导师需出具谅解信或同意改派公函,说明改派必要性(如学校无法安排脱产学习)。
- 目标院校需提供接收函及研修计划,确保教育组一致。
三、材料准备
核心文件:
新导师邀请函、学校同意改派公函、原导师拒信(如有)、解约证明(如需)。
辅助材料:签证延期申请(如需)、公证书更新(如已办理)。
四、审核与批准
提交材料至CSC指定邮箱后,由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新资助证明。
改派生效前需完成公证手续更新及签证变更。
五、注意事项
时间规划:改派审批需提前2个月以上,建议与CSC或学校国际处确认具体时间。
材料一致性:换国/校时需确保录取证明、报到证与教育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