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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入伍保留学籍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具体分为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两类:
一、高校新生保留学籍流程
持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书,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委托办理
若本人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提交与审核
县级征兵办在完成新兵交接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高校招生部门。高校审核通过后,在学生信息网标注“参军入伍”,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学籍保留期限
- 准大学生:
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或入学;
- 在读大学生:退役后1年内可复学或入学。
退役后入学
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在退役当年或次年新生入学期间办理入学手续。
二、在校生保留学籍流程
校内申请
持《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到学校学工处、教务处提交申请,经系部、院长审批后标注学籍异动。
材料提交
审核通过后,学校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备案,并办理离校手续,学籍档案移交教务处。
学籍保留期限
退役后1年内可复学或入学。
三、注意事项
申请期间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全影响进度;
退役后若选择其他升学途径(如考研),原入学资格将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