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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门的大官职位根据历史朝代和行政层级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中央官和地方官两大体系:
一、中央官体系
负责一省或多省军政事务,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如两江总督、直隶总督等,官阶正二品,可兼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
巡抚
主管一省民政、财政等事务,官阶从二品,尊称“抚台大人”,是地方军政与行政的枢纽。
内阁大学士(相国)
明清时期内阁首辅的别称,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实际权力极大,但非正式官职。
二、地方官体系
总督(一省或多省)
同上,官阶正二品,统辖全省。
巡抚(一省)
官阶从二品,负责全省军政与民政,地位仅次于总督。
知府(州府)
官阶从四品,是州府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代地级市市长,负责行政、司法、财政等事务。
布政使(一省)
官阶从二品,主管财政、人事等事务,相当于现代省长。
府尹(京畿地区)
明清时期京师(北京)的行政长官,官阶四品或从三品,权力覆盖全省。
三、其他重要职位
按察使:
主管司法、监察,官阶从二品。
道员:介于省与府之间,负责专项事务(如盐道、粮道)。
县丞:知县副职,分管财政或治安,官阶八品。
主簿:县衙文书记载官,官阶九品。
四、官职别称
总督/巡抚:部堂大人。
知府:知府大人。
布政使:藩台大人。
以上职位构成反映了古代中国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分配机制,不同官职在行政层级中各有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