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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房”的职位设置,需根据具体机构类型(古代州县衙门与现代监狱)进行区分说明:
一、古代州县衙门中的刑房职位
刑房是古代州县衙门中负责刑事案件管理的核心部门,属于“六房”之一,主要职责包括:
- 记录口供、整理案卷
- 管理监狱(如重狱、女狱)
- 办理重刑案及复审案
- 维护法律文书档案
- 组织法医验尸、伤情鉴定等
具体岗位
- 文书人员:
负责口供笔录、卷宗整理与归档
- 狱卒/捕役:在知县指挥下执行拘捕、押解等任务,但刑房无直接管理权
- 刑官/捕快:部分大案件由刑官主审,捕快协助调查
二、现代监狱中的相关职位
现代监狱系统与古代衙门有本质差异,刑房职能已转向罪犯管理与服务,主要分为以下类别:
- 监区长:
监区日常管理负责人
- 副监区长:协助监区长工作
- 分监区长:具体分监区管理
- 政治教导员:负责政治教育与思想工作
- 一线操作工:
如服装加工、电子产品组装等流水线工作,月收入约100-600元
- 技术类岗位:机械维修、手工活计件工等,收入稍高
- 管理类岗位:事务犯、生活大组长等,月收入约150-200元
- 医生/教师:
负责罪犯医疗诊断、教育改造工作
- 炊事员/电工:提供生活保障与设施维护
总结
“刑房”作为古代司法机构的核心部门,与现代监狱职能差异显著。若需了解具体职位名称和职责,建议明确历史或机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