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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监考回避说明的撰写需遵循以下要点,确保信息准确、规范:
一、核心原则
1. 直系亲属回避:明确列出需回避的直系亲属范围(如父母、子女、配偶等)。
2. 近亲属与师生回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旁系亲属,以及初三/高三教师及班主任。
3. 同校与轮换回避:监考员不得来自同一学校,每场考试需随机轮换监考员。
二、具体说明内容
1. 回避对象定义
- 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 近亲属:兄弟姐妹、叔伯父母、侄子侄女等旁系血亲。
- 教师亲属:监考教师本人或子女、配偶需回避。
2. 申请与处理流程
- 考生发现亲属监考时,需提前向考点主考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亲属关系及具体岗位。
- 考点主考应立即调整监考安排,确保考试公平性。
三、注意事项
1. 诚信要求:考生需如实填写回避信息,不得隐瞒亲属关系。
2. 特殊情况处理:若监考员因工作需要无法回避,需经考点主考批准调整岗位。
四、格式规范
建议采用正式文书格式,包含标题(如“高考监考回避说明”)、申请人信息、亲属关系列表、申请声明及签名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