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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高考改革中的3+1+2模式(即3门统一高考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的分数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一、总成绩构成
语文、数学、外语3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采用 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首选科目
从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科,满分100分,采用 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再选科目
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选择2科,每科满分100分,采用 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最终总成绩:
750分(450分+100分+200分)。
二、等级分计算方式
将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约为15%、35%、35%、13%、2%。
分数区间
- A级:
100-86分
- B级:85-71分
- C级:70-56分
- D级:55-41分
- E级:40-30分。
等级赋分公式
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等级分,公式为:
$$R = frac{(A - T)}{(T - a)} times 70 + 30$$
其中:
- $R$为等级分(0-100)
- $T$为考生原始分
- $A$为该等级最高分
- $a$为该等级最低分。
三、注意事项
等级划分标准
具体等级划分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确定,不同省份可能存在细微差异。
成绩查询
考生查询成绩时,系统显示的即为 等级分,无需再进行换算。
政策统一性
3+1+2模式为全国统一高考模式,但部分省份可能对选考科目或等级划分有补充规定,需以本省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统一高考政策及多省实施细节,考生需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