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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市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初中生杀人案。以下是案件的关键信息梳理:
案件发生时间与地点
2024年3月10日下午5点左右,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发生命案,具体地点为村内废弃蔬菜大棚。
案件经过与手段
三名初中生(张某某、李某、马某某)因矛盾冲突残忍杀害同班同学王某某,手段极其恶劣。他们用铁锹多次击打王某某头部致其面目全非,抢走财物后将其掩埋于蔬菜大棚内。
案件处理结果
- 2024年3月11日,警方抓获三名嫌疑人。
- 2024年12月30日,经一审宣判:
- 张某某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李某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 马某某因未满14周岁,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社会影响与反思
该案引发广泛关注和舆论愤慨,专家指出犯罪低龄化问题需引起重视,现行对未成年的从轻处罚政策需重新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