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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后的总分计算方式如下,结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总分构成
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计450分。
选择考试科目: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100分(原始分计入),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2门)每科100分(等级赋分制),总计300分。
总分:750分。
二、选考科目赋分规则
将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15%-13%)、B(35%-35%)、C(35%-13%)、D(13%-2%)、E(2%)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固定。
A等级100-86分,B等级85-71分,C等级70-56分,D等级55-41分,E等级40-30分。
根据考生排名百分比确定等级,再按比例转换到对应赋分区间。例如,某考生再选科目化学原始分85分,排名10名(A等级),则赋分为100分。
三、录取模式
分类计划:按物理、历史两类分科录取,分别划线、投档。
志愿模式:采用“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
四、注意事项
选考科目赋分制确保了不同考生成绩的相对公平性,避免“一考定终身”。
具体赋分比例和等级区间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以当年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