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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专升本能报的志愿数量,需根据报考省份及考试类型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常规情况(普通类专升本)
多数省份(如河南、山东、河北等)普通类专升本实行 8个志愿填报制,即考生可同时填报8个院校专业志愿,但仅能被其中一所院校录取。
录取规则
- 平行志愿: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所填报的8个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投档。
- 顺序志愿:部分省份(如山东)允许考生填报顺序志愿(梯度志愿),需按志愿顺序投档。
二、特殊类型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
部分省份(如河南、山东)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专项计划,可额外增加1-3个志愿,但需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免试专升本考生
如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等,部分省份(如河南)可增加1-3个志愿。
三、注意事项
跨类别填报无效
考生需在指定录取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将全部作废。
具体政策差异
不同省份对志愿数量、录取规则有具体规定,建议考生以本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手册》或官方通知为准。
咨询确认
若对当地政策有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或教育考试院咨询,避免因政策微调影响志愿填报。
综上, 普通类会计专升本考生通常可填报8个志愿,特殊类型考生可能增加1-3个志愿,具体以报考省份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