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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档案转递需根据就业去向选择不同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转递方式与去向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定向招生的毕业生,档案直接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
- 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如人社局所属机构)。
暂未就业处理
- 可选择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二、转递流程与要求
档案整理与封装
- 高校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档案整理(含登记表、成绩单、奖惩记录等),形成密封档案,并填写《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转递渠道
- 必须通过 邮政EMS标准快递或 机要通信寄送,严禁个人自带或保管档案。
接收单位办理
- 档案到达接收单位后,需及时办理转递手续。部分情况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电话委托办理,无需本人到场。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
建议毕业后3个月内联系高校确认档案寄出信息。
违规风险:个人转递或保管档案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务必遵守规定。
四、特殊情况处理
跨地区就业:在超大城市就业的毕业生,需咨询当地人社部门确认具体政策。
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可委托原单位或户籍地机构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