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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岗教师的调动通知流程及责任主体,综合相关信息的整理如下:
一、调动通知的主要责任主体
需对调动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出具调动意见并办理离职手续(如工资结算、工作交接等)。
目标工作单位
接收调动申请后,审核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如签订新合同、社保转移等)。
教育主管部门(市/县教育局)
负责材料审核和调动审批,协调原、目标单位及跨市/县调动的相关手续。
二、具体调动流程中的通知环节
提交申请后
原单位需向目标单位及教育局提交完整申请材料,目标单位初步审核后形成意见。
审批通过后
教育局审核通过后,会向原单位、目标单位及教师本人发出 调动通知书,明确调动生效时间、岗位待遇等关键信息。
办理手续期间
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目标单位办理入职手续,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以接收通知。
三、特殊情况说明
服务期内调动:
通常不允许调动,需服务期满转为正式编制后,经两地教育局、人事局同意办理。
跨市/县调动:需经原单位、目标单位及市人事局审核批准,办理调档、行政介绍信等手续。
公开考试选调:通过统一考试后,由用人单位直接通知录用结果并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调动申请需提前30天提交,逾期可能影响审批进度。
办理调动期间工资待遇保持不变,直至完成所有手续。
若对调动流程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教育局人事科获取最新政策。
以上流程及责任主体综合了不同地区政策规定,具体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