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关于资格复审中毕业院校的填写规则,综合不同场景下的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填写原则
以毕业证为准
填写毕业院校时,应严格以 毕业证上盖章的学校名称为准,包括学校全称、校区名称及学位信息。若报名系统提供下拉框,优先选择对应学校;若无下拉框,则在指定位置完整书写。
多校就读情况处理
- 若在求学期间有转学、转设等变动,需以 最终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名称为准。
- 博士自愿退学后档案转回地方政审的,以最高学历阶段的毕业院校名称填写。
二、特殊情况说明
复读生填写规则
- 复读生应填写 原毕业高中,而非当前复读学校。档案和毕业证明仍由原学校管理。
- 若复读期间转入新学校,需咨询相关部门确认填写方式。
院校名称不一致处理
- 若报名时系统名称与毕业证不一致,以 毕业证上的名称填写。
- 分校情况需在备注栏注明完整校名(如"北京大学(深圳)")。
学历层次标注
- 需在括号中注明学历类型(如"本科""硕士"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信息需与 身份证、档案保持一致,若发现差异需及时联系原单位或学校核实。
建议提前咨询招聘单位或考试机构,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复审进程。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