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关于职位薪酬理论的提出者,需要明确区分两个不同领域的"最低工资理论"和"公平理论":
最低工资理论
该理论最早由 亚当·斯密提出,属于劳动经济学领域。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探讨了工资水平受市场竞争影响,认为最低工资是市场供需关系的结果,并成为政府工资调节和企业管理的理论基础。
公平理论
系统的公平理论由 约翰·斯塔西·亚当斯提出,属于管理心理学领域。该理论关注员工对薪酬公平性的感知,认为员工不仅关注绝对报酬,还关注相对报酬(如与同事的比较),从而影响工作动机和满意度。
总结
最低工资理论的提出者是 亚当·斯密(劳动经济学);
公平理论的提出者是 约翰·斯塔西·亚当斯(管理心理学)。若问题特指薪酬理论中的"公平理论",则提出者为亚当斯;若涉及"最低工资理论",则提出者为亚当·斯密。建议结合具体理论背景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