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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落户政策,大专生落户可选择以下区域及办理方式:
一、落户区域
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可落户至自有房屋所在地。
亲友户口所在地落户
需提交亲友户口簿及接收方同意迁入的书面意见。
租赁房屋落户
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备案证明。
单位集体户落户
直接迁入单位集体户,无需额外材料。
人才集体户落户
需符合自贸区人才引进条件,落户至自贸区人才集体户。
二、办理地点
主要办理机构
- 长沙政务中心(岳麓区金星大道一段20号)
- 长沙人才中心(部分区域)
- 迁入地派出所(需单位集体户或自有住房)
注意事项
- 落户需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办理;
- 不同区域对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具体办理流程。
三、办理材料
必备材料:
申请表、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合法稳定就业凭证;
补充材料:
自有住房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亲友户口需提交亲友户口簿及同意迁入书。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落户方式,并提前确认办理材料及流程,确保顺利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