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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保留学籍又休学,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具体流程可能因学校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籍管理部门:
一、休学申请与材料准备
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需向学校提交《休学/保留学籍申请表》,说明休学原因(如因病、创业等)。
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休学原因准备相关材料:
- 因病休学:
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医疗费用发票。
- 其他原因:如创业需提供创业计划书等,具体以学校要求为准。
家长签字与材料审核
家长需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同意(无法邮寄可用传真件),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工作部对材料进行审核。
二、学籍异动办理
成绩认定与报批表领取
学生到系教务办公室办理成绩认定手续,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或《保留学籍报批表》(新生无需此步骤)。
提交材料与离校手续
携带申请表、家长同意书、成绩单等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离校手续,领取《离校程序单》。
系统异动处理
教务处将材料提交至教育主管部门(如青果系统、学信网),完成学籍异动登记,学籍将转为“保留学籍”状态。
三、休学期间注意事项
学籍保留权益
保留学籍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但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使用图书馆资源等。
定期报告与复学申请
需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情况,休学期满前1-2周提交复学申请,提供康复证明(如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
四、特殊情况说明
复学编班
复学时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编入原年级或下一年级就读。
连续休学限制
连续休学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需经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批准。
建议办理前与学校确认具体流程,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影响学业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