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南阳商标复审的申请流程及申请机构如下:
一、商标复审的适用情形
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复审
对商标局作出的驳回注册申请、不予公告决定不服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日内向 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无效宣告复审
对已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需先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由委员会作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裁定。
二、申请机构与流程
申请机构
商标复审由 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其作出的裁定为终局决定。
申请材料
需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评审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
申请时限
- 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复审:自收到通知起15日内;
- 无效宣告复审:需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
三、注意事项
复议/无效宣告程序的启动以商标局书面通知为前提;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
当事人对评审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细节,建议咨询专业知识产权机构或商标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