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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复审的审查主体主要分为两级,具体如下:
一、初审阶段
申请家庭需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交申请材料。该部门负责初步审核,主要审查内容包括:
- 住房条件(如是否为无房或住房面积达标)
- 收入、资产等经济状况
- 人口、家庭成员信息
公示环节
初审通过的家庭需在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复审阶段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初审合格的家庭由街道办事处报至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复审内容包括:
- 核实初审材料真实性
- 可能进行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
- 对存在疑问的材料要求补充或修正
特殊说明
- 部分街道办可能委托居委会代为审核;
-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差异,例如成都、泰安、上海等地有具体分工(如成都由街道办初审、住建部门复审)。
三、其他注意事项
年度审核:
部分城市(如上海)将廉租房资格与年度家庭财产、收入审核挂钩,需定期更新;
复核异议:若对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诉。
以上流程需结合当地政策执行,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住房保障机构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