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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无效是指专利权被授予后,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自始无效的法律程序及结果。具体含义如下:
专利复审无效指专利权授予后,因存在违反专利法或实施细则的情形(如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确认并宣告无效,该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启动条件
- 主动申请:
专利权人可主动请求宣告无效。 - 被动启动:任何单位或个人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均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审查原则
以合法、公正为基本原则,确保程序和决定符合法律规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律后果
- 无效专利自始无效,不影响在宣告前已生效的专利侵权判决、许可合同等。 - 无效宣告请求不影响专利复审程序的进行,申请人可撤回请求或继续审理。
无效理由
包括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或违反专利法禁止性规定(如专利权人无权申请、重复授权等)。
该制度通过司法审查纠正错误授予的专利权,维护知识产权秩序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