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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县衙的职位体系较为复杂,主要官员和职能如下:
一、核心行政官员
- 县衙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全县政务,包括司法审判、税收征收、户籍管理、治安维护、教育推行等。 - 品级通常为正七品,少数小县可能为八品。
县丞
- 知县副手,品级正八品,协助处理文书、粮马、户籍等事务,部分事务简单的县可不设。
主簿
- 佐贰官,品级正九品,主要负责簿记、户籍档案、赋税核算等行政工作。
典史
- 佐贰官,品级正八品,负责监察狱囚、缉盗、治安等事务。
二、辅助与职能官员
教谕/训导
- 教谕:主管教育事务,如科举备考、学校管理等,品级从八品。
- 训导:教谕副手,协助管理教育。
巡检
- 正九品,负责县域治安、河道管理等,归县令管辖。
驿丞
- 负责邮政、递送事务。
其他职能官
- 司吏:
吏房吏员,管理官吏任免、考核等文书工作。
- 户房吏员:掌管土地、户籍、财政收支等经济事务。
- 礼房吏员:主管祭祀、教育典礼、科举考试等礼仪事务。
- 兵房吏员:管理军事事务。
三、基层执行人员
- 分为皂班、快班、壮班、捕班,负责巡逻、捕盗、文书执行等基层任务。
仵作
- 负责验尸、外伤鉴定等司法辅助工作。
四、特殊说明
品级差异:
不同朝代品级设置可能不同,如清代顺天府宛平县县令为正六品。
机构设置:小县可能简化机构,如不设县丞或主簿。
权力制约:越级诉讼需受罚,体现古代官僚体系的层级管理。
以上职位共同构成古代县衙的治理结构,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体现了“上马管军,下马管民”的管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