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实质意义和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成文的民法典、其他成文的民事法律法规、判例法和习惯法等。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则是指成文的、以民法典命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在我国,由于民商合一的体例,实质意义上的民法不限于传统意义的民事法律规范,还包括各种商事特别法、商事法律规范,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
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财产关系则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基于财产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所有权、使用权、债权、债务等。
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公序良俗、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这些原则是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
在成人高考中,民法科目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1. 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包括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规范等。
2.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成立、保护等。
3. 民法的渊源和效力,包括制定法、习惯等。
4.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如人身权、财产权、侵权责任等。
建议考生结合大纲要求的考试内容及教材所提供的理论知识,进行相关考试内容的学习,以便更好地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